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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徐玉莲律师(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锦鲤配资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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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
徐玉莲律师(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提供的公司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到该公司经营范围中没有关于羽毛球教育培训类服务,其属于超出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于负责人总是不固定,学员无法享受完整的教育服务,您提出退款诉求合理,但机构应当扣除其已经上课的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您。
编辑:李洁 何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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